不宜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部位

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使用在下列部位:
1、建筑物±0.000以下(地下室的室内填充墙除外)部位;
2、长期浸水或经常干湿交替的部位;
3、受化学侵蚀的环境,如强酸、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的环境;
4、砌体表面经常处于80℃以上的高温环境;
5、屋面女儿墙。